一、夫妻分居赚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
在法定并持续的婚姻关系中,配偶二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创造及积累的财富,皆应当被认定为属共同所有之物,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,除非存在特别的协议或声明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限制。然而,即使在夫妻双方选择分居的情况下,这种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也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分居所得算吗
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,分居期间所得一般算共同财产。分居并不改变财产的性质,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分居期间所得归各自所有。
根据法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分居期间,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应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然而,如果有证据证明分居期间所得是一方因继承或受赠的财产,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或者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,则应认定为个人财产,不归夫妻共同分割。
三、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与承担
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。认定时,需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等方面。
承担方面,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。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,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例如,夫妻为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所借款项,此债务即为共同债务,应由双方共同承担。又如,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所负债务
,不属于共同债务,由该方个人承担。总之,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如何承担。
在法定并持续的婚姻关系中,配偶二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创造及积累的财富,皆应当被认定为属共同所有之物,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,除非存在特别的协议或声明对此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限制。然而,即使在夫妻双方选择分居的情况下,这种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也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。